第(2/3)页 小白动了。 她并没有站在赵山河身后寻求保护,而是像个女王一样,大步走了过去。 她走到那只独眼头狼面前,根本没把对方的獠牙放在眼里,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头狼的脑门上。 “啪!” 那头狼被打懵了。 它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红棉袄、身上带着人类味道、但气息又无比熟悉的前任狼王养女,眼里的凶光慢慢退去。 它呜咽了一声,低下头,蹭了蹭小白的裤腿,那是臣服和示好的动作。 身后的四只狼见状,也纷纷收起獠牙,夹着尾巴蹲坐在地上,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。 赵山河看得目瞪口呆。 好家伙! 自家这傻媳妇,在狼群里的地位这么高? 这哪是被狼群养大的弃婴啊,这分明就是狼群的长公主啊! 小白跟头狼交流了一会儿(互相闻了闻,又哼哼唧唧了几声)。 然后,她转头冲赵山河招了招手,一脸的得意: 过来呀!有好东西! 赵山河松了口气,关上保险,但枪依然挂在胸前。 他走过去,那几只狼自动让开一条路,但依然用警惕的眼神盯着他。 小白牵住赵山河的手,拉着他往山坳里面走。 那群狼就跟在后面,像是护卫队一样。 转过一道弯,前面的景象让赵山河倒吸了一口凉气。 只见山坳的尽头,是一个天然的死胡同,三面都是陡峭的石壁。 在那个死胡同里,趴着一个庞然大物。 那是一头马鹿! 而且是一头体型巨大的公鹿,看那头上像树杈一样粗壮的鹿角,这玩意儿少说得有四百多斤! 这头马鹿此时已经奄奄一息了。 它的后腿似乎折了,身上有好几处深可见骨的伤口,鲜血染红了身下的雪地。 但它还没死透,还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,那一对大角时不时地挥舞两下,威慑力十足。 赵山河看明白了。 这头马鹿是被狼群围猎的。 但这大家伙太壮了,而且困兽犹斗。 狼群虽然把它逼到了绝境,也咬伤了它,但要想彻底弄死它,狼群自己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。 所以,它们把长公主小白找来了。 或者说,它们闻到了小白身边那个人类的气息,知道那个人类手里有能一击必杀的东西。 这是借刀杀人? 不,这是进贡! 小白指了指那头马鹿,又指了指赵山河手里的枪,然后做了一个砰的手势(这还是跟赵山河学的)。 意思很明显:杀了它,肉归你,也是归我们。 赵山河乐了。 “行啊,这买卖划算。” 这马鹿可是好东西啊! 鹿肉是大补,鹿皮能做褥子,那对鹿角虽然已经骨化了,但也是上好的工艺品材料,甚至能入药。 而且这等于白捡! 赵山河也不含糊。 他走上前,距离马鹿三十米的地方停下。 这个距离,既安全,又精准。 那头马鹿看见人类,绝望地嘶鸣了一声,挣扎着想站起来拼命。 咔嚓! 赵山河据枪,瞄准。 准星稳稳地套在马鹿的耳根处。 “下辈子投个好胎。” “砰!” 一声枪响。 子弹精准地钻进马鹿的脑干,巨大的冲击力让它的脑袋猛地一歪,庞大的身躯抽搐了两下,彻底不动了。 干净利落。 一枪毙命。 后面的狼群发出一阵兴奋的低吼声。 在它们眼里,这个人类太强了。 不需要撕咬,不需要搏命,只需要响一声,那么大的猎物就死了。 它们看向赵山河的眼神里,少了几分敌意,多了几分敬畏。 赵山河把枪背好,掏出侵刀走了过去。 他没有独吞。 这是规矩。 狼群把他当盟友,他也得讲究。 第(2/3)页